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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婚姻惹纠纷 公开听证促化解

时间:2023-02-21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孙丽佳

编辑:王斌

录入:孙嘉丽

审核:任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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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

2012年李某在办理相关出国手续时,在婚姻登记处查询到两个结婚日期,分别为2006年与2007年,其中2007年为其实际结婚日期。后经李某了解得知,其妹妹于2006年、2012年两次使用李某户口本及身份信息与于某办理婚姻登记。2023年2月李某向虎林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确认两次婚姻登记无效,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李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听证】

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李某于2006年、2012年的两次婚姻登记确为其妹妹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为了有效化解争议,尽早解决当事人的困难,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民政部门及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围绕李某与于某两次婚姻登记是否被认定无效并予以撤销展开。会上,虎林市民政局与当事人先后进行了举证、质证、互相提问并回答了听证人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提问。听证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随后,该案主办检察官拟对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李某与于某的两次婚姻登记,实质性化解该冒用身份信息婚姻登记行政案件所涉行政争议。

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赋予了案件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各相关方面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下一步,虎林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公开听证活动,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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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

2012年李某在办理相关出国手续时,在婚姻登记处查询到两个结婚日期,分别为2006年与2007年,其中2007年为其实际结婚日期。后经李某了解得知,其妹妹于2006年、2012年两次使用李某户口本及身份信息与于某办理婚姻登记。2023年2月李某向虎林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确认两次婚姻登记无效,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李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听证】

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李某于2006年、2012年的两次婚姻登记确为其妹妹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为了有效化解争议,尽早解决当事人的困难,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民政部门及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围绕李某与于某两次婚姻登记是否被认定无效并予以撤销展开。会上,虎林市民政局与当事人先后进行了举证、质证、互相提问并回答了听证人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提问。听证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随后,该案主办检察官拟对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李某与于某的两次婚姻登记,实质性化解该冒用身份信息婚姻登记行政案件所涉行政争议。

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赋予了案件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各相关方面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下一步,虎林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公开听证活动,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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